山东烟台完善住房保障 推共有产权房

2018-01-14      来源:中国新闻网   浏览次数:8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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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市级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200户,完成任务率达163%,目前市级在保家庭11330户,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资金3857万元人民币,补贴总量持续位居山东省首位。”烟台市新闻办公室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2017年度住房保障租赁任务完成情况。

据悉,2014年烟台推行“三房合一、租补分离”的住房保障机制,将经适房、廉租房、公租房并轨,统称为保障性住房,实行统筹建设、分配、管理,且政府不再新建经适房,对保障性住房实行“只租不售”,循环滚动利用,此举在山东省内属首创。

为满足住房困难家庭的多元化住房需求,烟台市2017年还在山东省率先出台《共有产权住房管理试行办法》及配套实施细则,推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1476套。今年1月6日,烟台首批共有产权房开始销售。

据介绍,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出售性质,由物价等部门按商品房价格下浮10%核定销售基准价格,向购房人出售70%产权,剩余30%产权归出售人所有,购房人共有2年后可按届时计税评估价格增购剩余的30%产权,拥有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。购房人也可以不购回剩余的30%产权,与出售人长期共有。

烟台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迟乔称,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,可缓解住房困难家庭购房难问题,化解他们一次性交纳房款的经济压力,同时对抑制商品住房的价格上涨也有积极意义。

烟台是中国首批住房制度改革的4个试点城市之一。

(中国新闻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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